2016年5月4日

在加拿大做IT contractor算不算是Small Business

据渥太华公民报消息,加拿大国税局在过去一年里开始打击小型IT公司,这可能会影响到数以千计的IT承包公司和顾问。

对于小型IT公司来说,长期存在着被认定为“个人服务公司”的税务风险。简单地说,很多人是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做一份合同制(contract)的工作,特别是IT行业,尤为普遍,好处是因为小型公司享有相当的税务优惠,如果能把自己的收入算作生意收入,减去相关的费用,再以小型有限公司的优惠税率来交税,无疑是一件很划算的税务操作方式。有些公司的雇员为获得更低的税率退出全职工作,成立有限公司,然后再用有限公司为从前的雇主提供服务。这样一来,做同样的工作,但相对缴纳少很多的税。但是,税局也制订了相应的法规来防止这种方式的滥用,于1981年引入对所谓的个人服务公司(Personal Services Business)税务上的特别规定,防止纳税人为避免较高税率的个人税选择通过成立公司以享受税率较低的小型企业税率。

个人服务公司不仅不能享受小型有限公司的税务优惠,而且哪些费用可以抵扣也受到严格限制。在一般情况下,个人服务公司的抵扣费用仅限于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和福利,而其它如汽车费用、办公室费用、培训、广告等支出则不可抵扣。

通常在税务审计的过程中,国税局会要求纳税人回答一系列的问题,如工作地点,是否拥有笔记本电脑,和合同期限等事项的细节。尽管通常IT专业人员可以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客户的工作,国税局有时仍然会否决相关的商业开支,并给予更高的税率,导致所交的税占了收入的相当一块。

对于个人服务公司,国税局的看法是,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会被算作个人服务生意:1.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其有关联的人)拥有公司至少10%的股份; 2.提供服务的个人,假设如果没有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就会被合理地认为是对方的雇员/职员。

要回答第二个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关键在于区分该纳税人到底是属于独立的承包人还是雇员。通常,有几个标准可以用来衡量,比如,谁拥有工作的控制权;谁提供工作设备;谁承担风险;所做的事是谁的生意的一部分等。这些标准比较笼统,并且需要综合衡量。另外,签定的合同书如何定义双方的关系也很重要。通常,通过中介机构接受的合同工并且合同书上明确说明双方是非雇佣关系,会对被认定为是承包/生意关系有一定的帮助。还有,如果公司长期只有单一收入来源(单一客户)的话,也更容易受到税局的质疑。

另外,上述的规定有个例外,那就是如果该小型公司雇佣超过5个全职雇员去提供此类服务,就可以得到豁免而不会被认定为个人服务公司,从而可以享有相关的税务优惠。

关于个人服务公司,在魁北克有个典型的案例。魁北克人Careeau是电脑编程员,于1996年成立有限公司,在1998、1999、和2000年间,是该公司唯一的股东、董事和雇员。期间与中介公司签定协议,向魁北克省电力公司提供编程服务。 2001年国税局裁定其公司为“个人服务公司”,并不能享受小型公司税务优惠。主要理由是,虽然Careeau以公司的名义向电力公司提供服务,但Careeau本人的工作在本质上接受电力公司的控制和调配,与电力公司雇员无异。由于Careeau的公司破产了,没有对该判决提出上诉,此案已成为案例,国税局可以援引此案例向类似IT公司查税。从此,国税局开始逐步收紧其涉及到个人服务公司的规定。

然而,IT行业和国税局的博弈从来也没有停止。对IT行业来说,最近也有一些好消息传来。

2010年6月,国会财经常委会发表了一份题为“雇员还是雇主?个人服务公司的不同解释”的报告。这份报告是基于对税收制度和个人服务业务特性的聆讯。常委会听取了相关的IT服务人士和国税局官员的意见。常委会在其报告中指出,个人服务公司的规定其原来目的是为了阻止雇员通过终止雇佣合同,然后以自己的有限公司与以前的雇主签定合同提供服务,以获得税收优惠。然而相关的证据表明,IT行业中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是,服务供应商通常通过成立公司或通过中介机构在同一时间与一个或两个客户签定长期合同。常委会认为,这是一个与现行立法完全不同的雇佣关系。

另外,常委会也注意到,如果IT公司被认定为个人服务公司,股东如果拥有超过40%的股份,一样没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而同时却又不能享受小型公司优惠税率,那么不管作为员工还是作为企业的利益都没有得到,显然是不合适的。

鉴于这些原因,常委会建议联邦政府检讨现行税法和修订法例,以反映现代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尤其是对IT服务提供商,以确保被视为个人服务公司员工的小企业业主的公平待遇。

另外,魁北克一个案例的最新发展也值得一提。在魁北克税局和TAP咨询公司(TAP Consultant Inc.)的关于TAP是否属于个人服务公司的案子中,2011年6月魁北克法院裁定TAP是独立的小型公司,而不是如魁北克税局所宣称的个人服务公司。法官裁定TAP的收入是主动性的营业收入,有资格享受小型公司的优惠税率。有媒体报导,魁北克税局代表口头保证不会就此判决提出上诉。尽管此案是在魁北克法律下判决的,而不是依据联邦法律,但作为加拿大的案例,意义依然重大。

IT行业已然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阶层,与税局的博弈中也是各有胜负。笔者认为,这种均势在相当长时间会保持平衡。只要是通过中介公司去提供服务,应该还是比较安全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高悬,但是也许永远也不会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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