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

在加拿大做IT contractor算不算是Small Business

据渥太华公民报消息,加拿大国税局在过去一年里开始打击小型IT公司,这可能会影响到数以千计的IT承包公司和顾问。

对于小型IT公司来说,长期存在着被认定为“个人服务公司”的税务风险。简单地说,很多人是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做一份合同制(contract)的工作,特别是IT行业,尤为普遍,好处是因为小型公司享有相当的税务优惠,如果能把自己的收入算作生意收入,减去相关的费用,再以小型有限公司的优惠税率来交税,无疑是一件很划算的税务操作方式。有些公司的雇员为获得更低的税率退出全职工作,成立有限公司,然后再用有限公司为从前的雇主提供服务。这样一来,做同样的工作,但相对缴纳少很多的税。但是,税局也制订了相应的法规来防止这种方式的滥用,于1981年引入对所谓的个人服务公司(Personal Services Business)税务上的特别规定,防止纳税人为避免较高税率的个人税选择通过成立公司以享受税率较低的小型企业税率。

个人服务公司不仅不能享受小型有限公司的税务优惠,而且哪些费用可以抵扣也受到严格限制。在一般情况下,个人服务公司的抵扣费用仅限于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和福利,而其它如汽车费用、办公室费用、培训、广告等支出则不可抵扣。

通常在税务审计的过程中,国税局会要求纳税人回答一系列的问题,如工作地点,是否拥有笔记本电脑,和合同期限等事项的细节。尽管通常IT专业人员可以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客户的工作,国税局有时仍然会否决相关的商业开支,并给予更高的税率,导致所交的税占了收入的相当一块。

对于个人服务公司,国税局的看法是,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会被算作个人服务生意:1.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其有关联的人)拥有公司至少10%的股份; 2.提供服务的个人,假设如果没有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就会被合理地认为是对方的雇员/职员。

要回答第二个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关键在于区分该纳税人到底是属于独立的承包人还是雇员。通常,有几个标准可以用来衡量,比如,谁拥有工作的控制权;谁提供工作设备;谁承担风险;所做的事是谁的生意的一部分等。这些标准比较笼统,并且需要综合衡量。另外,签定的合同书如何定义双方的关系也很重要。通常,通过中介机构接受的合同工并且合同书上明确说明双方是非雇佣关系,会对被认定为是承包/生意关系有一定的帮助。还有,如果公司长期只有单一收入来源(单一客户)的话,也更容易受到税局的质疑。

另外,上述的规定有个例外,那就是如果该小型公司雇佣超过5个全职雇员去提供此类服务,就可以得到豁免而不会被认定为个人服务公司,从而可以享有相关的税务优惠。

关于个人服务公司,在魁北克有个典型的案例。魁北克人Careeau是电脑编程员,于1996年成立有限公司,在1998、1999、和2000年间,是该公司唯一的股东、董事和雇员。期间与中介公司签定协议,向魁北克省电力公司提供编程服务。 2001年国税局裁定其公司为“个人服务公司”,并不能享受小型公司税务优惠。主要理由是,虽然Careeau以公司的名义向电力公司提供服务,但Careeau本人的工作在本质上接受电力公司的控制和调配,与电力公司雇员无异。由于Careeau的公司破产了,没有对该判决提出上诉,此案已成为案例,国税局可以援引此案例向类似IT公司查税。从此,国税局开始逐步收紧其涉及到个人服务公司的规定。

然而,IT行业和国税局的博弈从来也没有停止。对IT行业来说,最近也有一些好消息传来。

2010年6月,国会财经常委会发表了一份题为“雇员还是雇主?个人服务公司的不同解释”的报告。这份报告是基于对税收制度和个人服务业务特性的聆讯。常委会听取了相关的IT服务人士和国税局官员的意见。常委会在其报告中指出,个人服务公司的规定其原来目的是为了阻止雇员通过终止雇佣合同,然后以自己的有限公司与以前的雇主签定合同提供服务,以获得税收优惠。然而相关的证据表明,IT行业中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是,服务供应商通常通过成立公司或通过中介机构在同一时间与一个或两个客户签定长期合同。常委会认为,这是一个与现行立法完全不同的雇佣关系。

另外,常委会也注意到,如果IT公司被认定为个人服务公司,股东如果拥有超过40%的股份,一样没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而同时却又不能享受小型公司优惠税率,那么不管作为员工还是作为企业的利益都没有得到,显然是不合适的。

鉴于这些原因,常委会建议联邦政府检讨现行税法和修订法例,以反映现代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尤其是对IT服务提供商,以确保被视为个人服务公司员工的小企业业主的公平待遇。

另外,魁北克一个案例的最新发展也值得一提。在魁北克税局和TAP咨询公司(TAP Consultant Inc.)的关于TAP是否属于个人服务公司的案子中,2011年6月魁北克法院裁定TAP是独立的小型公司,而不是如魁北克税局所宣称的个人服务公司。法官裁定TAP的收入是主动性的营业收入,有资格享受小型公司的优惠税率。有媒体报导,魁北克税局代表口头保证不会就此判决提出上诉。尽管此案是在魁北克法律下判决的,而不是依据联邦法律,但作为加拿大的案例,意义依然重大。

IT行业已然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阶层,与税局的博弈中也是各有胜负。笔者认为,这种均势在相当长时间会保持平衡。只要是通过中介公司去提供服务,应该还是比较安全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高悬,但是也许永远也不会落下来。

2016年3月6日

加拿大父母探亲时的报税技巧

每年都有大量的父母来加拿大探亲,他们一般持有探亲签证,在加拿大的身份是访问者(Visitor)。经常有朋友问及探亲父母能不能够帮助省税。对于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可以或不可以, 把它分为两个问题会让我们更为清楚:1)探亲父母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帮助我们省税?2)探亲父母可以从哪些方面帮助我们省税?

探亲父母为我们省税的条件

既然是税务的问题,首先,要明了加拿大纳税人的分类。按照加拿大税收的有关法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税务居民(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 另一类是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由这两类还可衍生出另外两类: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和视同非税务居民(deemed non-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
既然父母持有的是访问签证,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肯定是属于非税务居民,没有纳税人的地位,帮助我们省税就无从谈起。但是, 加拿大税法有规定,如果非税务居民一年内在加拿大逗留的时间超过183天,那么,就可以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就可以享有在税法上税务居民的义务和权利。也就是说,虽然父母是非税务居民,如果一年在加访问的时间超过183天,自然就有了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的法律地位,也就具备了为我们减轻税务负担的条件。 

父母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帮助我们省税

在报税的时候,将来访父母作为Dependant填在税表中,如果父母年龄超过65岁,每人可以有$4,402的Caregiver Amount ,可以有Non-refundable Credit $660.30。如果两个老人年龄都超过65岁,且父母在加拿大驻满一年,仅此一项就可以帮助我们退回$1320,还是很可观的。当然这是在您还有未退回来的所得税的情况下,因为,这是NOn-refundable Credit。
如果给父母购买有医疗保险,可以将保费作为Dependant的医疗费用进行申报,这样同样可以给我们Non-refundable Credit。具体退税金额会根据申报医疗费用和家庭的收入情况的不同而变化;加拿大税务局(CRA)是根据一定的公式来计算的(报税的软件会自动计算),因此,如果您的家庭收入收入比较高,则申报的医疗费用对退税就没有帮助。
另外一方面,父母单独进行报税,在住满一年的情况下,HST的退税,居住在安省也可申请OTB,合计可达到$1000。具体的操作方式是:1、从CRA的网站下载 T1261表格(见附件三),填写后让父母签名;2、帮助父母填写T1 General, 税号的地方空着就可以了;3、给CRA写封信,解释申报HST退税的理由;我们有写信的模板在这篇文章后面的附件四里,供您参考;4、将父母护照上有父母个人信息的首页和证明来加拿大居住时间的出入境签章的页面复印。 上述资料齐全以后,请寄到下面的地址(地址有可能变化,在信寄出前,请到CRA网站核实):
International Tax Services Office
Returns Processing Division
2204 Walkley RoadOttawa ON K1A 1A8 

2012年父母帮助我们省税的成功经历

父母二人持有超级签证2012年在加拿大居住了满满一年,我们在报税的时候将他们作为Dependant进行申报,由于他们均在70岁以上,有Caregiver Amount$8.804.00, 并且把为他们购买的医疗保险保费合计$7,143.00作为医疗费用进行申报。
2013年6月下旬,收到税务居的复查信函,要Schedule  5、父母的签证复印件、和我们共同居住的日期以及他们的收入情况等信息。我们及时答复了复查函,并提供了要求的相关证明。2013年7月中下旬, CRA回函,经过审查,认为我们的申报符合要求。
如果没有在报税时将父母作为Dependants进行申报,我们家庭2012年退回来的税就会少3500多元。
实际上,有很多的报税人没有意识到如何利用父母探亲来合理的为自己的家庭争取更多的退税,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另外,我们是旅游保险提供商,不是专业的会计师,给您提供的信息是我们的亲身经历。如您有其他方面的税务问题或报税,请向您的会计师咨询。

2016年3月2日

2016年加拿大新税务政策

从2016年1月1日起,加拿大联邦和省政府的一系列新税法将开始实施,下面为大家做了一个2016年初税务列表。
税务新税法政策变化如下:
中产阶级税率下降
第二级别45,282加元至90,563加元收入者的税率由22%降至20.5%。超过20万收入的人群,所得税将从29%上升到33%。加拿大这部分收入人群约有30万人。

免税账户(TFSA/CELI
联邦政府的免税账户额度将从原来的$10,000下降至$5,500。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EI/AE)的最高受保收入,在2016年由49,500加元增至50,800加元,这意味着每周的最高失业金将从524加元提升至537加元。员工EI保费率依然为将每$100/$1.52 (魁省),$100/$1.88 (加拿大其他省)。这个保费率的差别是因为魁省自己管理父母产假金项目。

父母产假金
失业保险金(QPIP/RQAP)的最高受保收入,在2016年由70,000加元增至71,500加元,员工产假金保费率将从每$100/$ 0.559 (魁省)降至 $100/$0.548 (魁省)。雇主产假金保费率将从每$100/$ 0.782 (魁省)降至$100/$0.767 (魁省)。

公立幼儿园费
2016年,受魁省政府补助幼儿园及公立幼儿园费从7.30$每天升至7.55$, 家庭收入在50,545$以上的幼儿园费还将根据年底报税情况上浮。
退休金
魁北克退休金计划(QPP)的收入上限,将从2015年的53,600加元增至2016年的54,900加元,基本减免额仍在3,500加元。雇员与雇主的支付百分比总共从10.50%升 至10.65%。
退休人士领取魁省2016年的退休金数额将较2015年提高1.2%
其它
根据魁省财政部长Leitao预算显示,取消每年200加元的医疗附加税将从2017年从低收入家庭开始实施(而不是之前承诺的2016年),并将于2019年完全废除。
2016年起,联邦所有的福利和退税会通过“直接存款(DirectDeposit),之后将不再邮寄支票。
魁省团结税将按数额按月,季,年发放,不再统一按月发放。
魁省儿童体育艺术退税credit从$300增加到$400。
年满65岁的老人在自有房屋居住15年以上享受魁省地税上涨补助。
魁省供电局申请2016年上涨1.7%电费。

我们将持续关注2016年即将到来的税务新政(未实施):
- 取消夫妻分开报税
- 新的加拿大儿童福利计划
- 将退休年龄从67岁改为65岁
- 魁省关于减个人所得税,提高消费税的提案